欢迎光临广东BOB·综合体育公司官网!
全国咨询热线:400-123-3566
当前位置: BOB·综合体育 > 新闻动态 > 公司动态

BOB综合体育农村环境垃圾清运精选(九篇)

时间:2024-03-28 14:29:55 作者:小编 点击:

  BOB综合体育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市场运作,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按照“科学规划,分类指导,集中整治,无害处理”的原则,大力开展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着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农村人居环境。

  按照“清洁卫生,无害处理,简便实用,群众欢迎”的要求,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操作标准,落实清扫保洁,垃圾收集,集中处理制度,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形成农村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紧紧围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做好农村垃圾分类收集,集中转运,统一处理的规划布局和实施工作,努力实现一年试点、两年铺开、三年全覆盖的工作目标,达到农村“六个基本没有”:一是农民房前屋后基本没有零星垃圾;二是农户庭院,没有随地流淌的污水;三是村间、集镇没有散落的垃圾;四是库(塘)水面基本没有漂浮的垃圾;五是村间道路基本没有的人畜粪便;六是公路沿线基本没有散落的塑料垃圾。

  (一)年完成历年来新农村建设点25个自然村和非新农村建设点13个自然村以及乡集镇的农村清洁工程试点工作。(各村年农村环境整治试点规模详见附表)。

  (二)建立垃圾转运网络,乡购置垃圾转运车,用于从各行政村垃圾房收集垃圾向垃圾压缩中转站转运垃圾。每个行政村自备一辆小四轮运输车从自然村收集垃圾集中存放待乡转运。

  (三)完善垃圾回收网络。乡设立回收站,行政村设立回收点,确定专职回收员,自然村由保洁员兼任回收员。

  (四)健全日常保洁网络。乡成立环卫所,配齐管理人员,集镇保洁人员,自然村按每30户左右1名的标准,配备保洁员,建立保洁人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由乡环卫所统一负责指导和管理镇村保洁人员。

  做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转运处理,日产日清。医疗垃圾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依法处置,坚决杜绝随意抛弃和露天堆放医疗垃圾的现象。

  1、清理陈年累积垃圾。在全乡范围内全面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垃圾清理工作,集中力量打攻坚战,打歼灭战,使全乡、村、镇及通乡、通村公路、池塘港堰,环境卫生状况在较短时期内有一个根本性的改变,为垃圾分类处理营造氛围,打下基础。初定本月20号左右进行一次检查,参加人员驻村干部和村书记,每个村委会用抽签的形式抽出二个自然村代表本村委会迎检、检查结果进行排位,顺数1、2、3位分别奖500、400、300元,倒数1、2、3位分别罚500、400、300元。

  2、落实农村清洁工程主体。乡迅速健全环卫所机构,做到有办公场所,有管理人员,有环卫人员,有工作经费,有清运工具(板车、扫把由村委会负责添置),有工作制度。村委会要成立相应组织,有专人负责管理。自然村配齐保洁员并统一配置服装(由乡政府统一购买),着装上岗,制定自然村保洁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划分保洁员和农户保洁范围,制订好村规民约。

  3、做好垃圾分类减量。各村委会设立可回收垃圾回收点,确定专职回收员,设立公示栏,公布回收员的姓名、电话、回收物品指导性价格,做到可回收垃圾回收规范化、常态化。指导农户对垃圾进行科学分类,做到可回收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及废用家电等)收集、出售、有机垃圾(包括剩饭、剩菜、果皮瓜壳、烂果烂菜、动物内脏等易腐食物类、厨余垃圾)作沼气投料或入沤肥窖沤肥,建筑垃圾(包括破砖碎石,破磁砖、建筑渣土、弃料余泥等)统一堆放等需要时取用,有害垃圾(如废电池等),交回收网点送供销部门收集封存,贝壳加工和石材加废料由行政村自行选址组织集中填埋,过期药品及医疗垃圾交卫生部门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可回收垃圾(除上述五种以外所有不宜回收的垃圾)交保洁员统一清运。村点保洁员同时兼任自然村垃圾回收员。

  4、建设和配备清运处理设施。乡要配备垃圾转运车村委会配备一辆小四轮,自然村要配齐保洁工具,农户要配好垃圾分类桶,乡、行政村、自然村三级要建设垃圾收集屋或垃圾收集池)。

  5、搞好集镇整治。在做好垃圾分类处理的同时,达到“五有三没有”标准,即有下水道,有人行道板、有路灯、有绿化、有分类垃圾桶;没有超门店经营,没有路障,没有乱堆乱放。对集镇要搞一次集中整治,主要是清理保障物,杂草垃圾死角等,并对集镇补栽树木,维修下水道,填满人行道花板进行预算,予以落实。结合全乡检查。

  12月上旬完成宣传发动工作。12月底前,结束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月活动,完成清理陈积垃圾工作。12月中旬前,全面启动集镇和试点自然村垃圾收集池,行政村垃圾中转屋建设,全面完成集镇环卫所机构建设,配齐镇、村两级保洁人员,清扫、转运工器(具)及农户垃圾分类桶(袋)并投入运行。12月中旬未,行政村垃圾回收点设置到位。12月下旬前自然村垃圾收集池和行政村垃圾中转屋,全面建设到位,集镇整治建设结束,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制订实施。

  1、广泛宣传发动。乡、村、组层层召开农村环境整治(垃圾处理)动员大会,层层动员,做到农村环境整治(垃圾处理)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工作要求等内容户户知晓。试点自然村要开辟农村环境整治(垃圾处理)专栏和群众会,在醒目处书写固定性宣传标语(十户一条),营造浓厚氛围,非试点村至少写1-2条固定性标语。中、小学每周认真上好一堂以农村环境整治(垃圾处理)为主题的环保知识课。各单位门前要挂一条横幅和开办一个垃圾处理为内容的专栏。

  2、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及“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采取“财政补一点,村组集镇拿一点,受益农民筹一点”的办法,安排垃圾处理资金。村、组及各单位要无条件落实集镇整治试点以及村组垃圾清运设施建设、维护、运行的投入。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提高广大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为根本出发点,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长效机制为目标,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和“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全民参与、规范提高”的思路,积极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模式,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和保洁队伍建设,全面推动我县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管理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按照“科学规划、先行启动、分批实施、全面推进”的思路,年9月,第一批先行启动镇的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管理工作,年3月底前实现镇区和村组全覆盖。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全面启动其余各镇工作,年9月底实现全县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管理工作全覆盖并规范运行,在全县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规范处置”,使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和村容村貌不断改善,广大群众环境意识明显提升。

  (一)加快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遵循布局合理、分类实施、经济适用的原则,大力开展以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收集分类站、垃圾中转站等设施建设以及封闭式垃圾桶、垃圾转运车等设施配置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达到“一户一桶(封闭式垃圾桶)、一组一车(手推式垃圾清运保洁车)、一村两箱(垃圾箱)、一镇一车(垃圾转运车)”的要求。统筹考虑各镇、村区位条件、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环卫基础设施项目布局和规模,做到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一次设计、分步实施。同时,加强对已建成环卫基础设施的规范化管理,特别对已建成投运的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要建立运行管理台账,严格落实技术操作规程,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确保设施安全、规范、正常运行。

  (二)加强农村环境保洁及垃圾清运。各镇按照每500人配备1名环境卫生保洁员的标准配备人员,落实日常清扫保洁责任,严格清扫保洁标准,加强日常清扫保洁督促管理,确保清扫清运两不误,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及全天候保洁。要大力宣传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回收利用的相关知识,引导群众自觉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特别是农药瓶、废电池及农村医疗废弃物等有害垃圾,必须与其他生活垃圾隔离存放。

  (三)严格垃圾处理程序。全县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户分类”,即各户按照可利用、不可利用、有害和无害垃圾进行分类。“村收集”,即各村配置适用垃圾箱,定时收集本村所产生的生活垃圾。“镇转运”,即各镇负责将收集的生活垃圾运送至县垃圾填埋场。“县处理”,即由县环卫局负责对运送至县垃圾填埋场的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县环卫局和各镇在垃圾清运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清运车辆遮盖制度,杜绝抛撒遗漏垃圾、污染路面等现象;科学制定垃圾清运车作业路线,合理调配作业车辆和清运频次,妥善做好垃圾清运车辆的管理、维护,确保所有垃圾清运车辆正常运行。

  (四)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和卫生保洁制度。制定完善并严格落实村民卫生“门前三包”、垃圾简易分类、垃圾集中处理、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和督查考评等制度,明确垃圾分类回收办法、垃圾处理设施管理责任和保洁员职责及报酬,使每个村都做到环卫设施功能完备、保洁员尽心尽力、经费来源稳定、管理措施严密、垃圾处理网络完备,确保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有章可依、长效治理。

  成立县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任组长,副县长、县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各镇、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卫局,具体负责全县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任务督办、考核评比等工作。各镇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各村要设立管理站,设专人管理,确保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效果,实现全县预期工作目标。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把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加强监管,积极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注重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的实效性、彻底性和长期性,探索有效的管理办法,逐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镇、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全面宣传开展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为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创造宽松的环境。要教育引导农民培养良好的卫生保洁习惯,引导农民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培养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并经常性组织开展农村卫生清洁户评选等活动,使“人人关心生态环境,时时注意环境保护”成为自觉行动。要引导农民加强自我管理,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镇村干部、农村党员的作用,由理事会细分农户卫生责任区,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制定村规民约,规范和约束村民卫生行为。

  (三)强化资金保障。垃圾处理工程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维护运行、垃圾处理等项目资金采取奖补结合的方式进行安排。垃圾压缩中转站用地、建设、配套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县财政和向上争取资金解决。各镇垃圾收集运输车争取农村环保项目资金支持解决,规范化处置日常运行由各镇负责。村内垃圾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用工,由本村村民投工投劳解决,保洁员的工资报酬及村内垃圾清扫清运等工具的购置费用,通过村集体经济筹措和县财政补助等办法妥善解决。中转站以上的运行由县环卫局负责,费用由县财政负担,验收合格后进行总结奖励。国省县道路和镇村道路沿线环境保洁,分别由县交通运输部门和各镇负责。提倡对农村企业、经营户按垃圾量或人数,采取有偿服务机制进行收费。

  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按照省政府《____省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____省深入开展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____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意见》的要求,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建设国际旅游岛为总抓手,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通过近两年的努力,我市镇、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有力促进了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的协调发展。

  (一)开展农村存量垃圾清理工作,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在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中,我市始终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首要工作任务来抓。近两年来,各区、镇政府共出动近5万多人/次,车辆1400台/次,投入经费5000多万元,对农村存量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据统计,全市22个镇,2153个自然村共清理积存生活垃圾4.8万吨,建筑垃圾6万多吨。通过存量垃圾的清理工作,农村积存多年的垃圾堆和卫生死角基本得到了清除,较好解决了垃圾围村现象,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二)实施垃圾收运工程建设项目,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初步建立。在开展农村存量垃圾清理工作同时,2013年我市开始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工程项目建设。这项工程项目共投入资金共8675.2万元,到目前为止,为镇、村修建小型垃圾收集站30座,购置垃圾运输车辆125台,垃圾桶13719个等一批垃圾收集设备分发到各镇、村,解决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难问题,初步建立起了户投、村集、镇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率、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了75%以上。

  (三)建立了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是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基本目标。我市在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问题之后,着手解决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问题。2014年下半年以来,各区人民政府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以每个行政村每500人口配1名保洁人员的标准配备保洁员人员。目前,我市农村共配备清扫保洁人员1996名,基本实现了村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全覆盖。镇有环卫队伍,村有保洁人员的环卫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形成。

  (一)各级政府把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市政府制定了《海口市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倪强市长为组长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整治动员大会和工作推进会,不断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步步引向深入。各区人民政府一把手亲自抓整治工作,认真研究落实措施,细化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从而推动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市政府还组织了各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到广州、福建、成都、南宁、昆明、贵阳等城市考察,学习外省、市的经验与做法。在整治工作中,各级政府机关、部队、企业等单位,派出大量人员参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秀英区政府开展了以“美丽乡村,洁净家园”为主题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龙华区政府注重宣传教育,广泛动员发动村镇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美兰区政府把整治工作作为民办实事来抓,以挂点方式现场督导。琼山区政府把整治任务细化,把职责分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充分发挥了镇、村的主体作用和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

  (二)抓重点,求突破,紧紧围绕建立垃圾收运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开展整治工作。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我们着重抓好三个方面重点工作:首先是开展现存垃圾的清理,解决垃圾存量问题。市政府把农村的存量垃圾标图入库,实行信息管理,加强存量垃圾清理工作的检查监督。各区政府广泛动员,上下联动,按照“生活垃圾运输进厂无害化处理,建筑垃圾就地处理,恢复生态原貌”的存量垃圾清理原则,开展了农村存量垃圾的清理工作。在短短的半年时间,使垃圾围村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其次是配套完善农村环卫设施设备,解决垃圾收得起运得走的问题。我市实施的农村垃圾收运工程建设项目,为每个镇修建了垃圾收集站,购置了垃圾运输车,为每个村分发了垃圾投放桶和收集车等设备,初步建立起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较好解决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问题。三是配齐农村保洁人员,解决道路有人扫的问题。各区、镇按照各村庄人口情况和实际需要,以行政村为单位,以劳务报酬替代固定工资方式(每人每月500—600元),在全市247个行政村全部配上了保洁人员,农村长效

  管理机制初步建成。(三)加大环卫资金投入,为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提供坚实的经费保障。为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市、区两级政府采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据统计,2014年市、区两级级财政投入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和保洁经费是5300多万元,今年增加到了8000多万元,为整治工作给予强有力的支持和提供必需的经费保障。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在整治工作中,我们始终把思想发动和宣传工作贯穿到整个过程,采取印发宣传小册子、张贴海报和媒体宣传等形式,引导广大群众改变观念,摒弃陋习,激发村民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2015年就派出330多人次深入镇、村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张贴垃圾分类彩图5000多张,发放宣传资料30000多份,受教育人数达到35200多人次。

  (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一是市环卫局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在清理存量垃圾阶段,我们把存量垃圾排查摸底情况登记造册,上图入库,检查小组下到镇、村逐一核对清理情况,确保了存量垃圾按时按量完成。除此以外,我们还借助省里每季度检查指出的问题,通过督促落实整改,推进整治工作扎实开展。二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区人民政府对镇、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定时进行考评,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有关单位和领导进行问责,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健康发展。

  (一)存在的问题。1. 有的村保洁人员责任心不强, 卫生管理标准不高,垃圾收运不及时,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2.经费投入还不足,保洁员补贴标准低,制约了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清扫保洁工作质量的提高。3.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不扎实,流于形式。4.宣传发动工作还做得不够,村民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积极性还不高,乱丢垃圾,焚烧垃圾现象还比较普遍。

  一是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对照省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80%的要求,我市目前只有75%。为此,我们将继续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完善配套设施设备,提高生活垃圾收运能力。同时增加财政经费投入,确保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有足够的资金保障。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__县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积极探索出一条群建群管环境卫生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破解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遇到的难题。

  垃圾围村、环境脏乱曾一度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成为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难点问题之一。针对这一问题,__县委、县政府向全县印发《告别脏乱差共创整洁美——致全县人民的一封公开信》,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手机报、网站、微博等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理脏乱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整洁、美丽、幸福、宜居新家园的重大意义,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参与环境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在全县营造城乡互动、上下联动、干群齐抓共管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氛围。

  群众参建,群众管理,群众智慧,让农村环境治理工作走上良性发展轨道。自__年6月起,在全县全面启动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14年在全县广泛开展了以“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为主要内容的“三清洁”活动,从城市到乡村掀起全民动手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热潮。与此同时,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环境整治工作高效有序运转。金牛镇、大营镇积极探索,注册成立环卫公司,实行公司化动作制;金牛镇实施以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管理、包秩序、包公共设施为主要内容的“门前四包”责任制;力角镇实行生产生活垃圾清运任务乡镇统一发包制;平川镇石岩村委会实行统一购买垃圾清运车“以车养车”清运制;鸡足山镇寺前村实行“镇配车组筹资”清运制;平川镇实行“河长、路长”制;乔甸镇梨园小组、拉乌乡哨房六组实行村间巷道卫生党员分段负责制;宾居镇、乔甸镇实行镇(村)定时定点集中清运制;州城镇实行村(组)发包清运制;乔甸镇大椿树村实行七户联包制;钟英乡实行“乡镇集中清运+农户自行处理”环卫制;拉乌乡大厂村委会实行“党群共建、总支牵头、支部负责、党员包片、农户包段、评先选优”的党群共建划片制。城乡齐头并进抓整治,实现了农村环境卫生责任区域的“无缝化”管理。

  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涉及村村寨寨和千家万户,资金投入不足成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一大瓶颈,在工作实践中,__县总结出“村里出一点、群众担一点、县级扶持一点、乡镇财政补贴一点”的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长期开展提供资金保障,有效化解了因资金不足工作难以运行的窘境BOB综合体育。

  县政府设立每年不低于500万元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基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__年县财政投入315万元购买了24辆箱体可卸(拉臂)式垃圾车和150个可卸式垃圾箱,配发各乡镇管理使用;投入222.1万元用于垃圾车驾驶员、卫生监督员、县镇村工作经费;安排60万元作为“以奖代补”工作经费及考核奖励经费。2014年县财政已投入144.2万元,用于购买可卸式垃圾车和垃圾箱,配备垃圾车驾驶员、卫生监督员等。目前全县现有垃圾清运车49辆,垃圾箱166个,垃圾池413个,垃圾处理厂1个。全县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建,__年共筹集垃圾清运保洁费229万元,2014年1至6月群众自筹垃圾清运费117万元,缓解了县财力投入不足的问题。金牛镇制定《金牛镇垃圾清运处理有偿服务费收取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收费标准,将收取资金按10-25%标准返还各村(居)委会,确保了村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有效运转。2014年在充分运用好县第一垃圾处理厂的基础上,全县启动了总投资9300万元的县第二垃圾处理厂建设,并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努力探索建立生活垃圾专业处理机构,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2014年全县投资2621万元建设8个辐射全县10个乡镇的垃圾中转站,及时转运生产、生活垃圾。各乡镇整合资金购置垃圾车17辆、垃圾箱85个。通过广泛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全县10个乡镇对多年积存垃圾及集镇卫生死角进行了清理整治,并开展绿化植树活动,改善村庄环境的生态质量和景观面貌。全县累计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229场次,党员干部群众参与人员达213万人次,清理河道36条,清扫街道349条,清扫村庄道路749条,清运存量垃圾6970吨,拆除残垣断壁175处,绿化植树18076株,新增绿地面积9860㎡。经过集中整治,农村脏乱现象得到彻底改观。

  整治工作人人参与,美好环境家家受益。农村环境治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并非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只有保持常态才能保证长效。为巩固整治成果,__县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六项长效机制,切实推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健全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发动,彻底清除镇区、村庄、路旁、江边、塘渠、房前屋后等范围内的垃圾,实施国道、城郊结合部“洗脸打粉”工程,建设环卫设施,实行垃圾分类处理,促使农村基本达到“卫生状况改观、镇容村貌整洁、人居环境优美、村民素质提升”。

  各乡镇、村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区卫生、爱卫、环保、水利、行政执法、农林、环卫、畜牧水产等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各村组建专门的保洁队伍,鼓励村委会组建农村环境整治协会;建立对口指导制度,采取“区联点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形式,指导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⑴各乡、镇召开农村环境整治动员大会,营造浓厚氛围;各村召开村支两委会议,研究部署本村的环境整治工作;各村民小组召开户主会,明确此次农村环境整治的意义和目标,充分调动全体村民积极参与此次整治活动。

  ⑵各乡镇在城郊结合部、国道、乡村河渠旁等醒目位置设置农村环境整治宣传牌;各村在村部或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标语和宣传栏。

  村民房前屋后、晒坪、承包的水塘,自留的旱地、山地、水田的陈年垃圾由各家各户自行负责清理;村(组)道路及公共场所的陈年垃圾由村(组)负责清理;各部门、单位负责清理各自责任区域内的陈年垃圾。

  ①提倡垃圾分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所有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每家每户配置垃圾分类装置,生活垃圾按厨余垃圾(如剩饭剩菜、动物内脏等)、可回收垃圾(如废金属、废塑料等)、有毒有害垃圾(如废电池、废农药瓶等)分三类投放。厨余垃圾采取分户沤肥回填的办法进行就地处理。可回收垃圾实行资源再利用。有害有毒垃圾先集中到村(组)的有毒有害垃圾池,再统一清运到乡镇或片区的垃圾填埋场填埋。建筑垃圾要集中堆放,然后按指定地点填埋,或用于本村庄和农户的填沟平地,修道铺路;医疗垃圾由卫生部门严格按规定处置。

  ②垃圾处置方式因地制宜。根据我区农村的实际情况,垃圾处理采取自行处置与集中处置相结合的方式。自行处置采取沤肥、回收、填埋等方法,集中处置以村为单位采取统一收集、统一清运、统一填埋的方法。姜畲镇、鹤岭镇、楠竹山镇、响塘乡的垃圾处理坚持以自行处置为主、集中处置为辅的原则,长城乡、护潭乡、先锋乡的垃圾处理坚持以集中处置为主、自行处置为辅的原则。

  ③完善环卫设施设备。各农户自行建设配备一池(沤肥池)三桶(沤肥垃圾桶、可回收垃圾桶、有毒有害垃圾桶);每个村民小组建设一个有毒有害垃圾收集池;各村为无法建设沤肥池的路段、集镇每2-3户(门面)配备一个不小于100升的塑料垃圾箱;各乡镇或片区建设一个有毒有害垃圾填埋场;区环卫所规划在姜畲镇、鹤岭镇或其它有需要的地方建设垃圾中转站。

  实施“洗脸打粉”工程,全面取缔设置在国道上的马路市场。坚决拆除主次干道两侧私搭乱建的房屋、棚架和擅自设置、不符合技术规范、残缺破损及影响美观的户外广告。清除路旁杂草,清理乱堆乱放,疏通路边沟渠,杜绝污水横流,大力植绿补绿。引导有条件的村实施农房墙面清洗和粉刷,搞好环境美化,打造美丽农村。

  ⑴加强示范引领。把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结合起来,确保完成创建省、市级卫生乡镇(村)的目标;响塘乡、长城乡、护潭乡、先锋乡、姜畲镇要将农村环境整治与创建省、市级卫生村相结合、区财政适当投入,每乡镇打造1个以上农村环境整治示范村。通过这些乡镇、村的示范效应,带动我区农村环境整治深入进行。

  ⑵加大经费投入。2012年区财政根据各乡镇行政村的数量,按每村3000—5000元的标准为乡镇拨付农村环境整治专项经费;为长城乡、先锋乡、护潭乡、鹤岭镇、楠竹山镇的每个村拨付农村环境整治专项经费10000元;为响塘乡、姜畲镇的每个村拨付农村环境整治专项经费5000元。各乡镇为村拨付配套经费。村采取市场运作的方式,对农户垃圾清理实行有偿服务,解决部分经费。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以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染为任务,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目的,以建立农村垃圾收集处理长效运转机制为核心,扎实开展我区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工作,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彻底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打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环保先进乡镇和环境优美乡镇。

  以垃圾收集池、收集站、中转站建设和垃圾清运设施配备为重点,建立健全我区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基础设施体系;以村镇垃圾清运和卫生保洁队伍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我区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组织体系;以规范垃圾清运工作和队伍管理为重点,建立健全我区农村垃圾处理制度体系;以广泛开展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为重点,全面提高村民自我保洁和公共环境保洁意识。

  (一)总体模式。按“户分类、村收集、镇中转、区处理”的集中处理或“户分类减量、村分类利用、少量镇中转填埋”的分散处置模式处理,紧密结合农村实际,以村为单位,农民为主体,区负责统筹安排,镇负责具体实施,村组负责一线操作。

  (二)垃圾分类。垃圾实行源头分类,主要分为灰土、可堆肥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它垃圾五大类。灰土垃圾主要包括炉灰、扫地(院)土、拆房(墙)土等,可用来生产砌块砖、填坑、修路平地等,由农户或村处理。可堆肥垃圾主要包括各类坚果皮屑、废旧木屑、不能成为材料的树枝、树杈等,由农民自己在沤肥窖或沼气池处置。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旧金属、废旧塑料、废旧纸类、废旧织物、废旧橡胶、废旧玻璃等,由保洁员按市价收购再由镇废品收购站统一处置。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各种废旧灯管、灯泡、电池、农药瓶、油漆桶以及卫生网点的医疗垃圾等,由保洁员收集,集中贮存,再由街道、乡镇集中送到有分解、处理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处理。其它垃圾由保洁员收集到村级垃圾收集站再运至镇垃圾中转站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设施建设。原则上每户配置1个垃圾桶(池)和1个沤肥窖,集镇中心和村镇主干马路按每100米配置1个垃圾桶(池),连住户垃圾桶(池)可合建。垃圾桶(池)的制作按式样统一、物美价廉的要求,分镇统一设计定制,实行分类收集。原则上每村建1个村垃圾收集站,配建1个垃圾分类资源回收站(含灰土垃圾存放站、可回收垃圾存放站、可堆肥垃圾处理站、有害垃圾贮存站)。每镇建1-2个垃圾中转站,配建1个垃圾分类资源回收站(含镇级有害垃圾贮存站)。

  (四)队伍建设。各村应结合当地实际,配足保洁员,组织建立保洁员队伍,可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从五保户、低保户等困难户中优先招聘。保洁员的主要任务:一是负责清扫村内公共场所和收集农户分类的非有机垃圾;二是负责督促农户及时清扫房前屋后的垃圾;三是负责村庄内环卫设施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原则上每村成立3-4人的保洁员队伍,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车、垃圾分拣钳、垃圾铲、扫帚;每镇配置3-5辆分类垃圾运输车辆。

  (一)集中清理遗留垃圾。街道、乡镇要统一部署,统一安排,在广泛动员、充分发动群众的基础上,组织机关、学校、村组干部和当地群众对农户房前屋后、村庄周围、乡村道路沿线及河流沿岸的陈年垃圾在三月底前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并将清理的垃圾归集,统一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解决遗留垃圾问题,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以后每季度组织一次卫生大扫除行动。

  (二)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基础设施。相关街道、乡镇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按照需求合理配置垃圾桶(池),实行分类收集。建立健全户垃圾桶(池)、村垃圾收集站、镇垃圾中转站的垃圾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形成全面覆盖镇村组的垃圾收集处理网络。

  (三)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组织体系。相关街道、乡镇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设立镇、村级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辖区环境卫生日常运行管理具体落实工作,承担安全生产责任;负责建立镇、村级保洁员队伍,制定相关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

  (四)建立健全农村垃圾处理制度体系。要建立和落实好环卫清扫保洁机制,引导自然村实事求是地制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卫生保洁管理制度》、《保洁人员工作职责》、《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卫生评比制度》等相关制度。通过村组细分农户卫生责任区,与农户签定“门前三包”责任状,制定村规民约,规范和约束村民卫生行为,并定期开展卫生评比活动,对农户进行奖惩,调动农民长期参与积极性,促进保洁工作常态化。各相关街道、乡镇应制定保洁员规范管理制度,统一配备服装、清扫工具和清运车辆,岗前技能培训,持证上岗,统一上岗时间;建立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动态人事管理制度(一人一档);建立对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的逐级绩效考评制度,制定考核细则,切实发挥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工作积极性。

  (五)全面组织培训。要组织逐级开展专题培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村民骨干的模范带头作用,率先垂范、积极参与和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广泛开展经验交流和互帮互学的活动,总结研究和分析解决问题。各村组织至少1次全员垃圾分类收集知识培训。

  (一)制定方案。4月中旬相关街道、乡镇要制订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运作模式和保障措施。

  (二)宣传发动。4月中旬相关街道、乡镇要召开一次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动员会,传达省BOB综合体育、市农村垃圾处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工作。

  (三)实施建设。4月底全面完成农村垃圾设施建设、保洁员队伍建设和制度体系建设。

  (四)全面验收。5月初完成各相关街道、乡镇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验收工作。

  (一)组织保障。成立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工作小组,于新凡同志任政委,吴江同志任组长,张铁炎、苏春光同志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文明办、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农林水利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环卫局、区爱卫办以及整治范围内的街道、乡、镇行政正职为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小组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和监督。

  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安排专项资金,核定垃圾拖运量,安排拖运经费;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农村中小学生卫生环保教育,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开展农村校园及周边环境清洁活动;区农林水利局负责抓好沼气技术指导,推进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区卫生局负责对医疗垃圾处理进行指导;区环保局负责垃圾分类收集的指导,制定培训方案和计划,配合做好全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区城管局、区环卫局负责指导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规划和垃圾中转站垃圾拖运。区爱卫办负责农村公共卫生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二)资金保障。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经费通过市级投入、争取先导区支持、区级配套解决,各级共安排每镇垃圾收集设施建设经费200万元,区财政先期垫付启动资金;每年安排各村(含街道、乡所辖村和四镇所辖社区居委会)垃圾收集运行经费3.6万元。

  (三)责任考核机制。农村环境治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项目实施分解到各责任主体。各级之间签订目标责任状,确保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确保落实到位、考核到位。工作小组对项目实施情况按月督查通报,年终统盘考核。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在项目支持和资金安排上予以限制,并不予评优评先,降低考核等次,给予通报批评。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街道、乡镇要明确由行政正职具体负责,并抽调人员成立专门办公室。村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第一责任人,并成立组织机构具体抓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相关街道、乡镇要指导村民掌握正确的垃圾分类投放方法,为村民统一印制图文并茂的垃圾分类投放手册,主要包括避免和减少垃圾产生的措施、垃圾分类方法、垃圾分类投放的时间地点、垃圾循环再利用的方式、村规民约等信息,发放到每个农户手中,宣传参与垃圾分类改善农村环境的重要意义,培养村民绿色消费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做到“勤俭节约、物尽其用”,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生活垃圾产生。

  农村生活垃圾是指在农村日常生活中或为农村日常生活提供服务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根据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检测的农村地区生活垃圾物理成分(见表1)可以看出,农村生活垃圾以厨余垃圾和灰土为主,二者含量之和介于75.6%―88.3%之间。近年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成分变化较大,厨余垃圾含量和含水率增长较为明显,纸类和塑料含量逐步提高,灰土含量有了大幅度下降,2014年的灰土含量比2010年下降了约36.8%,其他组分变化不显著BOB综合体育。

  分析产生这种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农村的家禽饲养逐渐减少,厨余垃圾利用率降低,致使大量厨余垃圾进入生活垃圾,这也是导致生活垃圾含水率增长的主要原因;二是农村燃料结构有了较大改变,较多的农村地区由燃煤改为燃气,农民居民的生活品质得到提升,表现为生活垃圾中灰土含量大幅度下降。

  对比表1和表2可知,农村生活垃圾的厨余垃圾含量和含水率正在逐渐提高,依这种趋势发展,预计未来几年会更加趋近于城区生活垃圾的物理成分;同时农村生活垃圾中灰土含量还是远高于城区,而纸类和塑料则远低于城区。

  据调查,农村地区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86kg/d,表3是北京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区2009―2014年的生活垃圾产生量,2014年生活垃圾总量为251.78万吨,人均约0.80kg/d,略低于全国平均值。

  2009―2012年间,北京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区生活垃圾年产生量变化不大,但2013―2014年有大幅度增加,同比增长了6.62%和13.8%。除人口增长因素外,导致这种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集率的提高和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的治理。

  1994年以前,北京市城市化程度不高,大部分地区属于农村范围,当时的垃圾处理方式主要以简易填埋为主。1994年建成第一座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阿苏卫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始改变简易填埋的方式。截至到目前,北京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区共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19座,设计处理能力14791吨/日,包括12座填埋场,6座综合处理厂和1座焚烧厂。目前,收运的农村生活垃圾基本都能进入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

  北京市农村生活垃圾主要采用两种收运及处理模式。一种是“压缩转运”模式,收运流程为“村收集镇转运区(县)处理”,通过建设镇(乡)压缩式转运站,转运站前端配备中小型收集运输车到各村巡回收集垃圾,运送到转运站压缩后,再由转运车运送到区(县)垃圾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另一种是“直运”模式,收运流程为“村收集区(县)运输区县处理”,即不建设镇(乡)一级的压缩式转运站,代之由每村建设一座垃圾收集站(或垃圾房、收集点),收集生活垃圾,存满后由区(县)环卫部门运送至区(县)垃圾处理设施处理。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北京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2014年同比增长了13.8%(见表3),超过了城乡垃圾产生量增长的平均值。同时,农村生活垃圾的成分发生了较大变化,生活垃圾成分以有机物成分(厨余)为主,玻璃、塑料、金属等可回收物质的比例相对不大,并且随着农村的发展和建设,农村地区垃圾成分与城市地区垃圾成分趋近,无机物含量尤其是灰渣含量大幅降低,厨余垃圾和可回收物的增加对原有的“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的农村垃圾治理的基本思路提出了新的要求。农村生活垃圾成分的变化决定了前端的分类模式、中端的收运方式和后端的处理技术,农村生活垃圾物理成分的复杂多样性增加了收运和处理的难度。

  北京农村的垃圾收集车、村级中转站和转运车辆的配备标准主要是依据《北京市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09年―2012年),由于缺乏后续资金投入,现有设施严重老化,且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流动人口占比的增加,部分行政村垃圾桶缺失或损坏严重BOB综合体育,垃圾房(箱)的数量过少,服务半径超出国家或地方标准,垃圾收集车数量少,未达到相关排放标准,且存在垃圾遗撒现象,造成“二次污染”。同样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农村地区保洁员配备标准参差不齐,管理松散,专业化程度较低。转移支付给区县的农村垃圾处理经费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和政策保障,各级行政部门的认识不到位,不能做到专款专用,虽然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标准在不断提高,但财政的支持力度不能同步, 加大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难度,对于财力薄弱的区(县)、镇(乡)和行政村表现尤其突出。

  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体制不顺。部分区(县)由农委主管,部分区(县)由市政市容委主管,还有些区(县)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由市政市容委主管,保洁员队伍和清扫保洁则由农委负责。这种交叉管理的模式容易造成权责不清,不利于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统筹管理。在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上,没有制定涉及市、区(县)、镇(乡)、行政村四级管理机构的整体规划,缺乏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和体系中的各个环节。农村厨余垃圾和灰土就地消纳设施建设标准偏低,存在造成二次污染的风险。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缺乏相应的考核机制,有些区(县)收运未做到全覆盖,部分生活垃圾未进入正规终端处理设施。

  北京农村地区既是首都区域发展的空间和载体,又是首都坚实的生态屏障,农村环境状况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农村居民的健康,也关系到每个北京人的切身利益。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要以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破除城乡垃圾管理二元结构,加大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治理投入,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设施共建,服务共享”的原则,制定北京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打破现有区(县)、镇(乡)、行政村等行政区域的限制,建立跨区域的“收集―运输―处理”垃圾物流体系,利用市场调控功能,优化配置垃圾处理资源,集约环卫运行成本,提高环境治理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形成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就近处理与区域处理相结合的设施设备布局。针对平原、山区人口分布情况,合理安排垃圾收运处理技术路线,人口相对集中的平原地区,将生活垃圾全部运到区(县)终端设施进行处理;人口相对分散的山区,建设区域性垃圾处理设施,尽可能采取就地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

  针对当前垃圾处理技术与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农村垃圾中厨余垃圾和灰土就地处理技术的选择应具备四个条件:一是技术成熟可靠,污染可控;二是处理设施简单,易于维护;三是投资运行成本低,性价比高;四是最终产品的资源化和排放的无害化。

  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出发,统一协调,明确分工,建立和完善农村垃圾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市、区(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垃圾管理机制。市级主管部门统筹规划,负责全市治理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制定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及考核办法。各区(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逐级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安排专人负责,建立长效管理的组织保障体系。环境卫生行业管理部门将城乡统筹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明确负责农村环境卫生的管理机构,保障足够的基层管理和作业人员编制。农村工作部门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优势,作好群众工作,配合行业部门共同实现管理目标。

  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费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障农村地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费用的公共支出。垃圾收集、运输、中转站设施设备的建设,采取总体打包、整体立项,通过固定资产投资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农村生活垃圾日常管理运行经费由属地政府负责解决,统筹使用市级财政转移支付的专项资金。

  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需要村民个人、村集体、社会单位和政府共同发挥作用。村规民约在农村事务管理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不破坏环境,人人爱护环境,自觉参与垃圾分类,规范投放垃圾,不以私利接纳外来垃圾,需要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能动作用,以良好的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鼓励村民自筹,以个人或集体的方式参与清扫保洁、收集运输的市场化运作,也可以通过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入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推行村庄保洁和垃圾清运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的支持政策,采取公开竞标、整区县打包委托经营等方式选择专业的保洁队伍或环卫公司。

  研究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以奖促治政策,发挥政府资金的引领作用,以奖励换取机制,以奖励促进自觉,以奖励培养习惯。对于治理效果好的村庄,树立标杆,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专门用于生活垃圾治理和村庄环境改善,使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各方认识到环境也是生产力,环境也能带来经济效益。把资金用在前端的污染防控,而不是把资金用在末端的污染治理。避免形成“村民挖坑卖土、收垃圾填坑挣钱、政府非正规治理埋单”的恶性循环,而是形成“村民爱护环境、环境产生收益、收益投入环境”的良性循环。

  [1]李颖,许少华.我国农村生活垃圾现状及对策[J]. 市政技术,2007(7):62-63.

  随着对农村垃圾危害认识的提高,永胜县各级政府围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采取了了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理、人畜粪便处置、饮用水安全工程等各种措施,认真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并就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做了积极探探索,使农村垃圾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和资金,并加大投入,修建和不断完善县级垃圾处理设施,成立垃圾清运公司,提升垃圾收集处理能力,很好地解决了县城机关单位和居民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并覆盖了县城周边的十个社区(村委会)。

  二是部分乡镇府聘用专人对政府所在地街道的垃圾进行定点定时清理,为当地各村垃圾处理做出示范带动。

  三是强化宣传,加强引道,充分发动群众,提高人人参与垃圾治理和保护环境的意识。

  四是积极探索各种垃圾治理模式,针对各地实际,采取市场化运作、划片包干、建立村规民约规范垃圾收集等模式进行偿式。

  一是大力开展以沼气“一池三建”为主的农村能源建设,对人畜粪便和桔秆等农业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减轻其对环境的污染。

  二是积极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控施肥和进行绿色防控,适时适量科学施肥,减少农业生产中一些传统农业所产生的废弃物,并科学合理使用和收集处理好农膜等农业投入品废弃物,避免对农村环境的污染。

  三是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生态水果产业,减少常规农业生产产生的废弃物,降低其对环境的污染。

  四是积极开展农村清洁工程试点,为全县农村清洁工程的全面实施奠定基础,并认真规划好全县农村清洁工程。

  五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农业环保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产业知识进行宣传、培训,努力提高全县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无公害化生产技术。

  一是由于受传统陋习和落后理念的影响,很多村民存在随地乱丢垃圾和生产生活污水末经处理直接排放的不良习惯,农村垃圾污现象染普遍存在。

  二是全县广大农村还没有健全的垃圾处理厂,大部分垃圾排放到附近沟渠、道路和田间地头,遇春夏季节高温发酵臭气熏天,蚊子苍蝇成群,造成面源污染,影响环境和村容整洁。

  三是秸秆焚烧现象依然存在,不仅严重污染环境,而且还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又浪费资源。

  四是农村小家禽畜、养殖场排出粪便、尿液和饲料残渣没有完全经过沼气发酵等处理就施用,不仅造成环境严重污染 ,还容易引起疾病传播。

  五是农业生产中产生的农作物采收后的秸秆等废弃物和农膜等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大多数未经收集处理,乱丢乱放,不仅造成河道堵塞,而且还污染环境。

  二是垃圾中不可降解物大量增多,塑料袋、饭盒、可乐瓶、易拉罐、矿泉水瓶、破化肥袋子、烂塑料薄膜、破鞋袜等丢弃越来越普遍;

  三是垃圾来源多极化,城镇的垃圾往农村转移,使“农村垃圾”数量猛增,组分复杂化;

  五是大部分群众环保意识淡薄,对于随意乱扔垃圾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认为弃用的东西风吹日晒早晚会腐烂并分解。

  六是无专门的管理机构,除县城和部分乡(镇)政府所在地外农村垃圾没有专门的垃圾收集BOB综合体育、运输、填埋处理设备和机构。

  七是部分基层政府虽然已经意识到了垃圾围村问题的严重性,也积极采取了一些应对措施,但由于处理方式多有不当,反而增加了二次污染的机会。比如在公路两边建了一些垃圾池,鼓励村民们将垃圾集中放入池内。但垃圾池建了,却无人管理或者疏于管理,导致无法做到及时清运垃圾,造成公路两侧沿线垃圾遍布,不仅影响村容村貌和乡村整体环境,而且成为更大的污染源。

  八是传统二元制模式在垃圾处理问题上的体现,长期以来垃圾问题好像只存在于城市,所以在城市建立了完善的垃圾处理系统,而农村则被排除在外,没有建立农村垃圾处理体系,农村由于社会公共产品供给的缺失,作为社会公共产品之一的垃圾处理也一直处于空白状态。

  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出台适合永胜实际的农村垃圾处理相关政策,并将其列入各乡镇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镇、村两级也要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资金,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务求取得实效。

  各镇、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上门收集处理的重要意义,积极教育引导群众培养良好的卫生保洁习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家喻户晓,营造浓厚氛围。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住建局、环保局、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县财政局、卫生局、各乡镇等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取得实效。

  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从我市农村建设实际出发,以农村垃圾治理为突破口,以建立农村垃圾处理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以重要流域、城市周边和主要交通线为重点,以政府主导、农民参与,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城乡统筹、区域协调为原则,强力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整治,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努力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

  从年起,在全市农村组织开展以农村垃圾污染治理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家园清洁行动”,全面清理沿海港湾岸线、公路沿线、溪流河道两侧、村道里弄的垃圾,完善村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健全农村垃圾清运和处理机制,逐步实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

  期间,每年重点抓好10-15个镇(乡)、100-150个行政村垃圾治理工作。到年,全市完成50个以上乡镇、500以上行政村垃圾治理工作,乡(镇)垃圾处理率达50%以上。同时,积极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作,通过疏浚河道、沟渠、水塘,消除污泥积水,逐步实现“管网通、沟渠通、道路通”和“集中收集垃圾、集中汇集污水、集中无害化处理”的要求。通过期间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基本实现清除全市重要海岸线、重点流域、城市周边、主要交通线垃圾污染现象,初步建立一套适合我市农村实际情况的环境卫生处理机制,村庄人居环境“脏、乱、差”现象得到根本改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一要组织编制垃圾治理规划。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组织编制县(市、区)域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并在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专项规划内容要包括开展治理工作的步骤、要求,确定分批分期治理的镇、村名单。市建设、环保部门要尽快制定交溪流域垃圾治理规划,并负责协调好与交溪流域各县(市、区)域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

  二要确定垃圾治理模式。必须针对我市村镇分布零散、山海形式多样和经济实力普遍较弱的现状,科学合理的确定分类治理的模式。城市近郊区的村镇将垃圾集中收集后可运到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一般乡(镇)原则上以乡镇域为单位合理布局建设垃圾处理设施,鼓励有条件的乡镇与周边邻近乡镇共建垃圾处理设施;乡镇域内的村庄垃圾原则上实行“村收集,乡(镇)或区域处理”,受交通地理等因素制约无法实行集中处理的村庄,可单独建设垃圾处理设施;有条件的乡镇优先选择建设标准垃圾卫生填埋场或符合标准的焚烧处理设备,财力不足的乡镇可先选择建设简易垃圾填埋处理场,待条件成熟时再进行完善;行政村要推行垃圾堆肥与集中转运相结合的方式处理垃圾,以减少转运垃圾量,降低处理成本。

  三要建立垃圾保洁制度,完善垃圾保洁清运设施。乡(镇)、村必须按有关规定或标准配备环卫队伍或固定的保洁人员、配置垃圾车(保洁车)、设置垃圾池(桶)及建设垃圾转运设施以满足日常保洁及清运的需要。乡(镇)、村要制定完善环境垃圾卫生保洁制度及相应的乡规民约。

  要考虑乡(镇)、村的具体情况,按照集中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采用成熟、简易、投资运行成本低、管理方便的处理工艺,达到减量化排放的目标。鼓励乡(镇)生活污水通过建设适宜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行集中处理排放。对于村庄生活污水,可采取三格化粪池、净化沼气池加氧化塘或人工湿地处理等工艺利用自然生态系统就地处理的形式进行处理,有条件的村庄要充分推广农村沼气池与改水、改厨、改圈结合建设方式进行污水处理,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率。

  村镇垃圾整治资金筹措必须坚持多元化、社会化的原则。一是财政补贴。市财政应从城市建设维护费和土地出让金安排一定比例资金专项用于补助乡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县(市、区)政府要从城市建设维护费和土地出让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配套乡镇、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和垃圾运转、处理过程的补助。各级基本建设、环保、建设等专项资金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乡(镇)政府每年也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村镇垃圾整治工作。二是“谁污染谁付费”。参照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收费办法,或由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确定农村住户承担垃圾清扫清运和处理费用标准,对村镇居民、商业店面、企事业单位等适当收取垃圾清运费和处理费。三是发动社会募集资金。要鼓励和倡导社会各界捐助农村垃圾整治事业,鼓励广大农民群众投工投劳。四是申请省专项资金补助。积极争取上级在垃圾处理场建设和垃圾处理日常营运方面给予资金补助。

  要健全农村垃圾处理的政策体系,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等相结合的投融资体制,本着“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入股,参与村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农村垃圾处理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管理企业化、服务体制社会化的产业化发展格局。各级各部门要转变职能,由垃圾处理的投资者、管理者、经营者,转变为垃圾处理的指导者、培育者和监督者。同时,要加强对垃圾处理企业的扶持。县(市、区)和乡(镇)政府除了在资金上给予补助扶持外,要给予其在土地、税收、水费等方面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营业税、附加费等;免征垃圾运输车辆的过路费、过桥费;以成本价供水等。

  市政府将成立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建设局、规划局、农办、发改委、财政局、卫生局、农业局、环保局、文明办、团市委、妇联、爱国卫生委员会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建设局,负责处理协调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其中,市建设局、市农办负责统筹协调,确定年度治理的镇(乡)、村名单及整治任务,组织年度考核验收;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要统筹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污水设施项目建设;市农业局要牵头加快推进农村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卫生科学知识;市环保局要加强环保执法,加强农村污染的防治工作;团市委、市妇联要号召基层组织积极参与“家园清洁行动”的宣传推动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辖区“家园清洁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实施工作。

  县(市、区)政府对本辖区内的“家园清洁行动”工作负总责,要参照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及相应的扶持奖励办法,具体组织落实省、市下达的治理任务。同时要按照省政府下达的各县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建成县级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完成本辖区“家园清洁行动”治理任务,建设垃圾中转站或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配备环卫作业队伍,建立乡镇垃圾清运保洁制度。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村民开展区域内“家园清洁行动”,制定实施垃圾污水治理的村规民约,配备保洁员,设置垃圾收集点,建立村庄垃圾清运保洁制度。

  市政府将对各地村镇垃圾整治情况进行定期通报,每年对列入整治目标的乡(镇)、行政村组织验收,对垃圾整治措施落实、成效显著的县(市、区)、乡(镇),将给予一定奖励。垃圾整治未达到要求的乡(镇)、行政村要给予效能告诫,并不得参加各级文明村镇、卫生村镇、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镇等的评选;未完成镇(乡)村治理任务的县(市)不得参加当年“园林城市”、“人居环境奖”等评选。各县(市、区)要成立督查组,定期组织人员驻镇入村指导、督促工作,帮助所在村镇解决整治中遇到的难题,同时监督建好的垃圾处理设施发挥应有效能,杜绝因运行费用短缺等原因造成设施闲置、污染依旧的现象发生。


工程案例